告訴你什么是無鑰匙啟動的“安全隱患”
近日,無鑰匙啟動這項被各大車企大肆宣傳的技術被推到風口浪尖,無知消費者可能還云里霧里不明所以,今天我們就來談談這項技術的“隱患”。
無鑰匙啟動系統(tǒng)在中檔以上車型上接近普及。應用無線射頻識別(RFID)技術,通過車主智能鑰匙中的芯片感應,車輛自動解鎖、進入工作狀態(tài)。不過,美國西部消費者最近針對該技術,向寶馬、MINI(參配、圖片、詢價) 、奔馳、菲亞特克萊斯勒、福特、通用、本田等10個廠家發(fā)起訴訟,稱這些廠家“故意忽略”缺陷技術的風險,甚至導致消費者喪生。
全球10大汽車制造商被“集體起訴”
在維權方面,中國的消費者常被現(xiàn)實教育,而米帝的消費者創(chuàng)造現(xiàn)實。最近,他們又一次充當了全球消費者的維權導師,又是一次精彩的轉身。
上個月底,洛杉磯聯(lián)邦法院接到消費者集體起訴(不用說,某個生猛大律的杰作)全球10大汽車制造商。訴稱“這些車企隱瞞了超500萬輛配備無鑰匙啟動系統(tǒng)車輛會產(chǎn)生有毒一氧化碳氣體的風險隱患。目前,已有13人因此喪生。”
聽著是不是有點耳熟?與6年前豐田“踏板門”事件的訟詞如出一轍,先是陳述超大規(guī)模的產(chǎn)品受影響、再述歷史之久遠,后指影響之深刻(多半是消費者喪生),證據(jù)鏈指向廠商長期、刻意忽略風險(如果不是有意謀害主顧的話),導致嚴重后果。
最后鬧到社長豐田章男(點擊查看最新人物消息) 直接接受國會議員質詢。后來呢?后來證實豐田受了委屈,但并無下文。無論消費者團體,還是國會議員均沒有道歉或者發(fā)表挽回聲明。
不能說律師的手段是一個師傅教出來的,而是在判例司法體系下,這么做最有可能贏。
致人死亡的極限情形
無鑰匙啟動功能怎么才能令人受傷甚至導致死亡?讓我們展開想象的翅膀。
首先最好有一個封閉的、單獨的車庫。車主駕車回家,將車停在自家車庫,然后由于某種原因忘了熄火(都怪某些車型太安靜了,特別是油電混動車型),帶著鑰匙離開,然后車就怠速運行一整夜。混動車開始自然是耗電,電池耗盡了就燒油。怠速工況燃燒不充分,單體車庫內(nèi)充滿了燃燒不全的尾氣。不知情的車主打開車庫或者開燈,緊接著big bang。不對不對,腦洞太大了,一氧化碳0.6%的濃度,5分鐘就會中毒,但要達到爆燃點,至少需要12.5%的濃度。即便在封閉小空間,怠速工況也難以釋放如此之多的一氧化碳。
幾乎所有無鑰匙啟動系統(tǒng),都有報警功能。司機攜鑰匙離開汽車4、5米,車內(nèi)就會報警。但在嘈雜的道路環(huán)境下,司機本人很難聽到,報警聲似乎是給車內(nèi)其他人準備的。如果粗心的司機獨自一人呢?
這幾個條件都滿足后,可能會產(chǎn)生危害性后果,起碼車庫內(nèi)的味道不令人愉悅。至于有人因此喪生,則未看到法院公示證據(jù);也未提到被告的10家汽車生產(chǎn)商如何質證。如果原告能證明被告方明知存在隱患,卻一再公開承諾安全,誤導消費者,后果當然非常嚴重,可能付出天價律師費后還要面臨天文數(shù)字的民事賠償。
看到這里,苦命的我國消費者也許憤憤不平。身歷驚魂斷軸的車主們哪個拿到天價賠償了?就連退車這事兒都沒辦成吧?維權史上聲勢最浩大的,只得到一塊鋁制襯板,最妙的是,該襯板仍然不能“確保”防止斷軸,意在形成報警的摩擦音。
相比而言,若干粗枝大葉、運氣欠佳的車主,因為微小而愚蠢的舉動,哪怕最終招致嚴重后果,是不是也應該反躬自省?如果煤氣閥門忘記關掉導致爆燃,能否起訴閥門廠家或者燃氣公司?
有人稱煤氣里面摻雜的難聞氣味,就是有效漏氣警報,而汽車廠商做的不夠,不足以對所有人構成有效提醒,即對風險管控不力。如果有喜歡抬杠的朋友,假設嚴重鼻炎患者,難道沒資格使用天然氣灶做飯嗎?
為了小概率事件冒更大風險?
這中間其實包含4個層次問題:該設計是否為缺陷設計?該缺陷是否直接導致風險?廠家是否一直知曉風險,而有意逃避糾錯和誤導?誤導行為是否加重了后果?
只有對以上4個問題都做肯定回答,才能坐實廠家的罪名。證據(jù)鏈需要雙方律師和陪審團去操心。雖然無鑰匙啟動已經(jīng)運用了十多年,從高端車才具備的功能,到中檔車也紛紛配備。事實上有些廠家的設計可以規(guī)避:近年來,具備該功能的大眾和奧迪車型,都要將鑰匙插入中控臺一個特定的地方,按一下點火。離開之前時候,必須按一下熄火,鑰匙才能拔下。拔下了,才能鎖車。“串行”設計非常簡明。大眾因此夸口稱“簡潔的、無歧義的設計,其實是最好的設計”。
但這和傳統(tǒng)的鑰匙啟動車輛有何分別?為規(guī)避法律風險而被迫倒退回芯片對碼的舊有技術,真的明智嗎?
在訴訟之前,已經(jīng)有廠家為新款車加上“自動熄火”模塊,即鑰匙離開車輛一段距離,就強制熄火。但這樣一來又產(chǎn)生新問題。該功能要求車載電腦以一定時間間隔掃描鑰匙發(fā)出的信號。如果在行車途中,鑰匙由于某種原因(跌落或者電子元器件暫時失靈),電腦則認為鑰匙“不在服務區(qū)”而采取熄火手段,如果此時車輛在高速公路上或其他不宜停車場所,無疑將帶來更大風險。
為了消滅一個小概率事故,引入一個更大概率、更大的風險。這樣的“改進”,恐怕訴訟的消費者和律師團并不樂見。
所以,談到無鑰匙啟動所存在的風險,這對于仍在努力證實“事實損害”的我國汽車消費者,恐怕還不需要考慮這么“長遠”的問題。這是一個殘酷的結論,但不幸是一個事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