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日適逢周末,針對可能出現的酒駕高發(fā)情況,哈市交警部門于當晚開展集中夜查行動,查獲酒駕人員17人。結合對大量酒駕案例調查發(fā)現,駕駛人明知違法而為之的原因主要有八個,排名第一的就是駕駛員自認酒量好、駕駛技術高,不擔心發(fā)生交通事故。
7 日21時20分許,哈市交警特別行動隊在顧鄉(xiāng)大街沿線巡邏時,發(fā)現一臺黑A2D236號車輛形跡比較可疑,遂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。檢測后顯示該人血液中酒精含量為51mg/100ml,為飲酒后駕車。隨后民警依法對駕駛人王禹佳作出了罰款2000元,駕駛證記12分,暫扣6個月的處罰結果,同時對其 A2駕駛證做降型處理。
在松北轄區(qū),民警加強了對酒店集中區(qū)域周邊的布控,從嚴檢查過往車輛,并在翔安南大街設卡。8時15分許,民警鄧鐳發(fā)現一臺黑AGJ017號車放棄機動車道不走,選擇從人行道行繞行,遂通知其它民警及時將其截停。結果發(fā)現駕駛人郝俊峰為酒后駕車。此后,民警加強了對附近人行道的監(jiān)控,并在一個小時后,發(fā)現另一臺黑A8128A號轎車沿著同一路徑駛來,并在駕駛人試圖逃跑時將其當場查獲。后經檢測,駕駛人張燁酒精含量為42 mg/100ml,屬于飲酒后駕車。隨后上述兩人被先后帶往大隊接受了相同的處罰。
據交警部門介紹,目前哈市夜查酒駕已趨常態(tài)化,僅本周以來就連續(xù)開展了3次集中統(tǒng)一整治行動,但每次仍都能查獲10余名違法人。結合對大量酒駕案例調查取證發(fā)現,駕駛人明知違法而為之的原因有八個:一是個別駕駛人自認酒量好、駕駛技術高,不擔心發(fā)生交通事故。二是自認離家近輕易不會被發(fā)現。三是自認喝得少,或是長時間休息后酒勁過了,測酒儀測不出來。四是親朋相勸,礙于面子不得不喝。五是遇惡劣天氣或打車難時,為酒駕找借口。六是自認有應對交警夜查的辦法,采取繞行交警執(zhí)勤路段、錯開交警出勤時間逃避處罰。七是是酒駕從未被查處過,加劇了僥幸心理,使得酒駕成為常態(tài)化。八是聽天由命,如果遇臨檢或是發(fā)生交通事故,大不了選擇逃跑。這八個原因歸根結底就是酒駕人員對酒駕的危害性認識不夠,交通安全意識淡薄,并直接表現為圖出行省事,故意選擇酒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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